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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-05-28
论农村干群矛盾紧张的实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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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人们多谈论农村干群矛盾的紧张,多归咎于乡级干部的专横。但这是真正的原因呢?归结于个人素质,只能是一种个人性的解释,无助于说明它何以成为社会普遍现象。这一现象是与小农生产方式有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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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级干部已不再是人们以前所想象的那样的“土”了,经过年轻化、知识化的干部选拨过程,他们大多比过去的乡级干部年轻,知识程度、见识也较高(大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)。他们往往比外人更深恶小农的社会素质低下,但同时他们的行为却有往往带有小农的痕迹特点。“每当我们认为自己最彻底地逃脱了我们自身的局限性时,恰恰也就是这种局限性最强烈地束缚我们之时”(韦伯语),这成为他们身上致命的悖论。
他们是直接面对小农的官员。他们力图突破小农的局限以发展经济,因此热心于种种雄心勃勃的追赶计划,对于利用口号、运动颇为在行,如“大跨度,超常规,争一流”、“谁发财,谁光荣;谁贫穷,谁无用”等口号。他们成为了相当一部分投资行为的主体,但其投资动力主要是“政绩显示”与“上级指示”,因此对投资行为的短期的、显见的效益关心程度大大高于对长期的、潜在的效益关心程度。他们投资来源只能来自于小农,但他们也没有能力与小农建立协商关系(小农也没有),只能以额外“赋税”形式来收取实质是“投资”的资本。公共服务的税与生产性的投资,小农搞不清楚,乡级干部们也搞不太清楚,或不想也没有必要搞清楚。但小农经济那里能提供太多的生产剩余! 结果就是越有为,越加剧矛盾,结果越糟。这样的例子在现实中屡见不鲜。
当然,作为乡村精英他们也自己的特殊利益。目前这一级干部数量日益庞大,且难于精简。拥有一定资源的地方精英(包括前社会精英的子女、后天通过读书参军等努力成为精英者)必定要寻求自己的社会位置。城市并没有向他们完全敞开,因此他们注定只能在小农社会中寻求位置,但是在一个小农的社会中,哪有那么多的精英位置?唯一的可能性只能是当干部。这是一个结构性的矛盾,在不解决这一结构性矛盾之前,进行精简结构、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等工作只能是暂时性解决问题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即使不考虑“有为”,出于现实地维持自身精英地位的考虑,他们也需要进行进行投资,以便从工商业中而非小农中汲取更多利润。结果还是如上所述。随机文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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